杏彩体育官网(1994年9月19日江西省黎民当局令第34号揭橥 1998年2月10日江西省黎民当局令第64号第一次改进 2002年1月17日江西省黎民当局令第109号第二次改进 2004年6月30日江西省黎民当局令第134号第三次改进 2012年1月11日江西省黎民当局令第199号第四次改进 2014年1月30日江西省黎民当局令第210号第五次改进)
第一条为了巩固对农业呆板(以下简称农机)及其驾驶、操作职员的和平监视解决,防守和裁汰农机变乱发作,保护黎民人命物业的和平,鼓舞农业出产和农业呆板化行状的生长,依据国度相合规则,联结本省本质,协议本想法。
第二条本想法所称的农机是指用于农、林、牧、副、渔业的种种邋遢机(变型机)、自走式农业呆板、农业工程呆板以及与其配套的功课呆板和专用呆板。
上道途行驶的邋遢机和驾驶员应该屈从国度和本省相合道途交通解决的规则;邋遢机正在道途上发作的变乱,由公安交通解决罗网依法管造。
第四条县级以上黎民当局主管农机的行政部分应本着和平第一、防守为主、有利出产、轻易大伙、鼓舞商品出产和畅达、确保和平功课的法则,巩固对农机的和平监视解决。
第五条县级以上黎民当局的农机行政解决部分(以下简称农机行政解决部分)及所属的农机监理机构(以下简称农机监理机构)承当本辖区内的农机和平监视解决事务。
农机监理职员举行农机牌证解决、测验考试、本领考验、和平检讨、订正违章和管造农机变乱时,必需依法任事,正直奉公,并按规则佩带记号,穿着一律,主动出示证件,经受大伙监视。
第九条农机监理机构对上道途行驶的邋遢机考验、核发牌证和驾驶许可测验须要收取用度的,应该遵循《中华黎民共和国道途交通和平法》和《中华黎民共和国道途交通和平法实行条例》的相合规则践诺。
农机监理机构应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事务日内实现立案审查事务,对适当前款规则前提的,发放立案证书、号牌和行驶证;对不适当前款规则前提的,书面见知当事人,并表明情由。
农机转卖、转化、封存、报废时,必需到农机监理机构操持转籍、过户、转化、刊出手续。封存和报废的农机不得动作出产器械举行让与或营业杏彩体育网站。
第十四条农机运用职员应对农机按本领楷模搞好常日维修珍视,本领状况应适当《农业呆板功课和平本领前提》,和平方法应具备有用。上道途行驶的农用邋遢机应抵达国度规则的《机动车运转和平本领前提》程序。
邋遢机驾驶培训学校、驾驶培训班应该庄重遵循国度相合规则,对学员举行道途交通和农机和平司法、原则、驾驶身手的培训,确保培训质地。
第二十条农机驾驶、操作职员应自愿屈从和平驾驶、操作的司法、原则、规章,准时参与本领审验,践诺农机和平操作规程,遵命和平检讨,经受和平饱吹教学。
第二十二条农机正在墟落道途杏彩体育网站、田间、场院、车间从事种种出产功课运动或正在停放流程中,发作碰撞、碾压、翻覆、落水、失火、爆炸、冻裂及其他变乱变成人、畜伤亡或物业耗损的,均为农机变乱。
第二十三条农机变乱发作后,应随即停机(泊车),当事人及相合职员应掩护现场,拯救伤者(如需转移现场物体时,必需设立标帜),并实时通知农机监理机构和其他相合部分。不得伪造、摧残或逃逸现场。
农机监理机构接到变乱报案后,应随即派人勘探现场,搜罗证据,构造视察管造。依据变乱管造的须要,有权且自拘留与变乱相合的农机和当事人的相合证件、物品,开具省农机监理机构同一印造的暂扣凭证。变乱负担认定后应随即清偿拘留的农机和相合证件、物品。
第二十五条农机变乱由县(市、区)农机监理机构承当管造;对大、庞大、特大变乱,县(市、区)农机监理机构应正在12幼时内报省、地(市)农机监理机构,并会同本地公安罗网视察管造。对庞大变乱的视察管造,省、地(市)农机监理机构应实时派员指引。特大变乱视察次序遵循国务院《更加庞大变乱视察次序暂行规则》操持。
第二十七条因农机变乱变成的经济耗损、由负担者按所负负担巨细,承当一次性的损害抵偿。农机监理机构应正在查明因为、认定负担、确定变成耗损的处境后,按相合规则集中当事人和相合职员对损害抵偿举行排解。
第三十三条农机正在墟落道途、田间、场院、车间从事种种出产功课运动或正在停放流程中,违反司法、原则、规章以及农机和平操作规程、驾驶规矩的举动,均属农机违章举动。
第三十五条对农机违章变成变乱的负担职员,遵循《中华黎民共和国道途交通和平法》和《中华黎民共和国道途交通和平法实行条例》的规则予以惩罚。
第三十六条对未经照准自行改装、拆装农业呆板的;迫使、怂恿他人违章的或违章职员不遵命解决、诅咒、殴打农机监理职员的,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对违章和违章变成变乱的负担职员,应该赐与治安惩罚的,由农机监理机构移交公安罗网管造;冲撞刑律的,由国法罗网依法查办刑事负担。
第三十八条农机监理职员滥用权柄、徇私作弊、索贿受贿的,应视情节轻重,由其所正在单元或者上司主管罗网赐与行政处分;冲撞刑律的,由国法罗网依法查办刑事负担。
(1994年9月19日江西省黎民当局令第34号揭橥 1998年2月10日江西省黎民当局令第64号第一次改进 2002年1月17日江西省黎民当局令第109号第二次改进 2004年6月30日江西省黎民当局令第134号第三次改进 2012年1月11日江西省黎民当局令第199号第四次改进 2014年1月30日江西省黎民当局令第210号第五次改进)